回顶部

当前页: 首页> 精诚服务 > 精诚服务Sincere Service

基础知识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可以申请登记的作品包括: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作品的具体含义是指: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以下作品不能申请登记: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有权申请作品登记的人包括:
    1)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 
    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

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办理时限
    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委托手续

一般作品登记版权所需文件:
    1、授权委托书;
    2、权属声明;
    3、作品创意说明;
    4、著作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作品登记申请表。

   登记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4个月左右


计算机软件登记版权所需文件:
    1、授权委托书;
    2、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
    3、计算机源程序;
    4、软件说明书;
    5、著作权归属协议。

    登记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4个月左右

相关费用

以下是相关规费,代理费请向我们咨询。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自愿登记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文字、口述作品

100字以下 100元 
100-5000 150元 
5001-10000 200元 
1万以上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音乐作品

词曲 300元,曲 2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戏剧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曲艺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舞蹈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杂技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美术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摄影作品

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工程设计图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产品设计图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地图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示意图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模型作品

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建筑作品

15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变更登记

按照申请登记收费标准的50%收取

撤销登记

80元

补办证书

按工本费50元/个收取

其他
类型的登记

电影作品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完成的作品

超短片〈1分钟 200元 
1-5分钟 300元 
5-10分钟 400元
10-25分钟 800元 
25-45分钟 1000元 
超过45分钟 2000元 

电视剧100元/集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5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2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3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400元 

汇编作品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多媒体汇编作品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其他作品

2000元

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查询登记

200元

官方微博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Copyright @ 2014-2016 北京智为时代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4074113号-1